記者從市海洋和漁業局了解到,為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接下來海口市將推動水產養殖業向生態健康綠色方向發展,養殖規劃、項目準入管理得到有效落實和實施。
針對日前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海南省情況反饋會精神,以及通報反饋會涉及海口存在問題情況,我市立行立改、長期整改。“為規范水產養殖,進而減少污染,我們編制完成《海口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市海洋和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芳介紹,“在海口市總體規劃和生態保護紅線基礎上,海口市會劃定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引導禁養區內水產養殖退出,控制限養區規模,對符合規劃的水產養殖場要求建設完善環保設施,規范養殖行為。”
此外,海口市還規定:水產養殖尾水直排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各區政府應依法關停。
接下來,沿海屬地政府將加大公共設施建設投資,在水產養殖比較集中的養殖片區建設養殖廢水處理站或修建沉淀池等公共廢水處理設施,規范和促進養殖廢水達標排放,維護優良水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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