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管控作用,強化用途管制,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嚴控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按照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高、形態更優化、生態更高效、發展可持續的要求,常州全市劃定*基本農田191.82萬畝(其中城市周邊劃定任務22.5945萬畝),全面完成了*基本農田劃定任務,納入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特殊保護。
制定《耕地破壞程序鑒定辦法》、《違法用地上建筑物處置暫行辦法》等制度辦法,強勢推進土地綜合執法,違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的比例下降為1.9%。嚴格落實設施農用地季度報備制度、報備材料抽檢制度、外業現場抽查制度,從制度上解決借設施農用地之名搞非農業建設問題,確保設施農用地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每年組織市、縣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履行情況考核,“三項核心指標”全部合格,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耕地保護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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