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浙江義烏佛堂鎮倍磊四村,上溪鎮里美山村,義亭鎮陳店村,赤岸鎮赤岸四村,福田街道下西陶村,江東街道金村、孔村、塔下洲村,北苑街道曹道村、上里角塘村、下山頭村,后宅街道何界村,廿三里街道西田畈村等13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順利成交。這標志著義烏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2016年9月,國土資源部批準義烏市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義烏市結合實際,開展深入細致地調查。查清全市92宗共868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權利主體、分布范圍、規劃用途、利用現狀等情況,并建立了*編碼的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數據庫。制訂了6個從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明確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交易規則和監督服務規則、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等方面入市配套政策。
截至目前,義烏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共入市成交18宗,總用地面積99.38畝,扣除增值收益調節金后,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獲益約6500萬元。
在已經成交的18宗入市地塊中,按入市用途劃分,2宗為旅館用地,4宗為商業用地,5宗為公共服務設施用地,6宗為公共設施、商業用地,1宗為商業居住用地。同時,創新開展了分層分不同用途入市的模式。如金村、孔村、塔下洲村、倍磊四村、赤岸四村和下西陶村等6宗入市地塊采取底層為公共配套菜市場、二層以上為超市等商業混合用途入市方式;曹道村、上里角塘村、下山頭村和西田畈村等4宗入市地塊采取底層或二層菜市場入市,二層或三層以上用于建設村老年活動中心、居家養老、村辦公用房等;陳店村地塊則是底層和二層為商業用地,地下室及三層以上建筑采取代建形式由義亭鎮政府回購統一用于安排鎮內住房特困戶和危房戶的安置。通過不同用途混合入市模式的有益嘗試,為完善和豐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權能提供了實踐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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