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條江立一部法。為保護東江及其重要支流西枝江,惠州市制定了首部地方性法規-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用法律紅線保護兩江。
2016年6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一年多來,在法律的保護下,東江、西枝江發生了哪些變化?2017年6月-11月,惠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調研《條例》實施情況并進行立法后評估。
據調研,《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西枝江整體水質基本保持穩定優良,2017年上半年,源頭白盆珠庫區水質、惠東城上斷面水質穩定保持Ⅱ類,西枝江馬安大橋斷面水質保持Ⅲ類,綜合污染指數同比下降7.9%,總磷濃度下降42.6%,干流中下游達到功能目標要求,主要支流淡水河水質穩定。
水質保護納入環境保護責任考核
“整體而言,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整體良好,條例的實施為保護西枝江水系水質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制環境。”惠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
如今,惠州市各級各部門對流域內的監管持續強化。惠州市先后成立了以市委書記為組長的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以市長為主任的市環境保護委員會。《條例》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內容細化分解到各有關部門,市和有關縣(區)政府均將西枝江水質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等納入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范圍,每年向同級人大常務委員會報告目標完成情況。
為強化流域內監管,惠州市政府出臺《惠州市水環境考核斷面水質量化問責工作方案》,建立以水質變化為主要依據的問責機制,將河流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指標納入對各縣 (區)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市環保局制定了斷面水質達標方案,每月檢測*并向不達標斷面的縣(區)發出預警函。
在統籌建設監測與監督系統上,目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成立了西枝江流域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督管理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制定了《惠州西枝江流域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督管理系統建設工作方案》,預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系統建設,到時將實現流域內生態環境信息的集中管理、信息共享。
流域內每年建設項目環保否決率超10%
惠州市財政局在2016、2017年間,每年安排西枝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1500萬元。市環保局已完成《惠州市西枝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經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目前已經報送市法制局審核。待管理辦法出臺后,西枝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即可由市有關主管部門確定分配計劃和申請撥付使用。
2017年,惠州市共清理禁養區非法養殖場800余家,清理或搬遷生豬10萬余頭,家禽24萬余只。規范整治非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引導規模養殖場完善和升級污染物減排設施設備,建立生態環保養殖示范基地,帶動循環型生態畜牧業發展。
記者了解到,惠州市嚴格按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篩選,逐步淘汰高排放高能耗等落后產能,流域內每年建設項目環保否決率和重污染項目淘汰率均在10%以上。
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600余宗
在建設污水處理廠方面,通過實施目標責任管理、督導問責制、以獎代補和運營補助等制度,推動流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截至2017年11月,流域內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6座,截污管網約550公里,實現了“一鎮一廠”,污水處理能力達51.2萬噸/日。
在河涌綜合治理上,推行“河長”責任制,采用沿河截污、底泥置換、養殖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快重點支流環境綜合整治。流域內納入2017年度整治任務的22條河涌和11條黑臭水體,目前已完成4條河涌和3條黑臭水體的治理工作,部分河涌水質得到明顯改善。
為加大執法力度,在流域內建立了市、縣(區)、鎮(街道)三級環境監管體系。惠州市環保局根據《條例》規定,按照從嚴從重的原則,兩次修訂《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西枝江流域各級環保部門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600余宗,罰沒金額2000多萬元。此外,惠州市環保局每月對流域內各縣(區)進行*水質保護工作督查,依法公開流域內環保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并及時處理公眾舉報,西枝江流域內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基本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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