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獲悉:人民銀行、海洋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八部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改進和加強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銀行、證券、保險、多元化融資等領域的支持重點和方向,推動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在銀行信貸方面,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海洋經濟金融服務事業部、金融服務中心或特色專營機構,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結合海洋經濟特點,加大涉海抵質押貸款業務創新推廣,對于海洋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產業鏈企業、漁民等不同主體,給予針對性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優化信貸投向和結構,支持海洋經濟一、二、三產業重點領域加快發展;明確加強涉海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審查,堅持“環保一票否決制”。
在股權、債券方面,引導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涉海企業,積極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獲得金融支持。
在保險方面,強調規范發展各類互助保險,探索巨災保險和再保險機制,加快發展航運險、濱海旅游險、環境責任險等,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范圍;鼓勵保險資金通過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海洋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加大投資力度。
在多元化融資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推動航運金融發展,加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投貸聯動等模式在海洋領域的規范推廣;積極發揮各類基金對于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
《意見》提出,要健全投融資服務體系,搭建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優質項目數據庫,建立健全以互聯網為基礎、全國集中統一的海洋產權抵質押登記制度,建立統一的涉海產權評估標準。加大海洋經濟示范區建設支持力度,探索以金融支持藍色經濟發展為主題的金融改革創新。鼓勵海洋經濟重點地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統計監測和效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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