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聯合出臺《山東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創業者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據了解,十大群體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即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借款人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貸款期限*長不超過3年。企業借款人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長不超過2年。
山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時需持有所屬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相關證明和所在轄區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網絡商戶是指被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并在網絡平臺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是指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的貧困人。
除此之外,企業借款人應具備兩大條件: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東社會聲譽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亂紀行為,無重大訴訟案件。
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借款人,原則上擔保機構、經辦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聯合對其創業項目的有關情況、信用狀況、生產經營情況、償債能力等進行調查、審核。對調查合格并符合擔保、貸款條件的,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擔保、借貸合同,經辦金融機構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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