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前一年達到*。
《方案》要求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把農村能源建設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結合起來,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省政府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納入各地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堅持整縣推進,梯次推進,驗收銷號;堅持重點突破,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突出生豬、家禽、肉牛三大畜種;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推廣經濟適用的資源化利用模式;堅持多元投入,建立企業為主體、政府適當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的運營機制。
《方案》提出了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嚴格落實畜禽養殖環評制度、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等八大任務。要求禁養區內不再新建畜禽養殖場;對資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規模養殖場,已獲得國家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等稱號的,一律取消其相關資格;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部門予以處罰。
《方案》要求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各地要圍繞標準化規模養殖、沼氣資源化利用、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有機肥推廣等關鍵環節出臺扶持政策。畜牧重點縣(市、區)爭取中央預算投資和中央財政資金的項目支持,非重點縣(市、區)由省財政以獎代補給予資金支持。各地要出臺地方配套政策予以積極支持。落實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上網接受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利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資源化利用裝備實行敞開補貼。積極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對規模化養殖場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符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及國務院規定的方式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部分,免征環境保護稅。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氣工程、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要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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