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計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開始,萬物復蘇,春耕在即。在春的季節里,農業各項工作的管理也落到實處,開封市工商局開展化肥農藥專項整治活動。
一是規范主體資格,嚴查無照經營。要組織對轄區內農資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清查,對資質條件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違法行為,確保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嚴厲打擊不法經營者以“科技下鄉”、“農資知識宣傳團”、“廠家直銷”、“送貨下鄉”等名義走村串戶非法銷售農資,一照多點、非法出租轉讓營業執照等違法行為。
二是嚴格規范農資經營行為。要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作用,推進農資市場監管工作重心下移,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依法查處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農資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及偽造、涂改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有效期、有關質量標識;利用境外虛假登記的企業名稱并以委托加工、授權使用、監制等名義加工生產“傍*”產品等違法行為。近期,省局通報了新鄉市平原示范區一制假售假窩點冒用四家企業名稱、五種商標、17種農藥標簽的案件,各單位要把這17種假冒農藥標簽的農藥作為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進行查處。
三是加強農資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管理。加強對市場開辦者的指導和監督,強化市場開辦者對市場監管*責任人的責任。加大農資經營者的管理力度,監督檢查農資經營者經營臺帳的建立,加強農資經營者對購銷憑證的使用管理,建立追溯管理制度,做到經營者進貨有帳可查,售貨有票可依,規范農資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四是加大農資商品抽檢頻次。按照總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要求和農資抽檢計劃,5月下旬要對我市流通領域農資商品進行抽檢,切實加大對流通領域農資商品的抽檢范圍和頻次,重點對群眾投訴多、市場巡查發現問題多等不合格農資商品實施重點監測,及時公布質量抽檢信息,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查處。
五是加強涉嫌違法案件查處。針對違法分子的特點,各單位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農資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制假售假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持或參與制假售假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要擴大調查范圍,挖掘違法事實,固定違法證據,徹底查清假劣農資的來源和去向。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案件,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案件信息、發送協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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