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發《泉州市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進“菜籃子”工作邁上新臺階。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的相關通知要求,省“菜籃子”工作考核組每兩年*對我市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情況進行考核。為全面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任務,結合實際,我市制定此分工方案。
據悉,在考核指標任務分工上,“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采取“基礎分+績效分”的方式。考核工作每兩年為一個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據考核期內第二年各項指標數據計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為*考核期。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內容包括“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市民滿意度評估、否決項等。其中各項又進行細分,比如生產能力包括蔬菜面積、蔬菜產量和肉類產量三部分;市場流通能力包括批發市場規劃布局、批發市場建設、零售網點密度等內容。
“菜籃子”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菜籃子”工程各項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以“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工作為契機,認真抓好工作落實,保障“菜籃子”工作長期、穩定、有效開展。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升我市“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滿意度,努力完成各項考核指標確定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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