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日前發布的《云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約談該州、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限期整改。
考核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省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從2017年到2020年,進行年度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長效機制、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措施、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況。
按照《辦法》,考核工作在國務院對云南省實地核查前完成,一般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開始,3月底前完成。主要通過州市自查、實地核查、綜合評議三個步驟進行。
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對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約談該州、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限期整改。被約談的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約談后兩周內提交書面報告,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未在期限內整改完畢或連續兩年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約談該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并在全省予以通報批評。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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