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鄉村振興是*熱門的話題之一。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代表委員們圍繞“創新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這一主題,紛紛建言獻策。他們建議,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安定有序。
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
辦好農村的事情,關鍵在黨。推進鄉村治理,關鍵在黨。代表委員們認為,推進鄉村治理既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更是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客觀需要,必須立足實際、真抓實干、吹糠見米。
“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管農村工作。”全國政協委員、中央組織部秘書長臧安民表示,“目前全國有128萬個農村基層黨組織、3500萬名農村黨員,直接與近6億農民群眾打交道,這是鄉村治理*堅實的力量支撐。”
在推動鄉村治理的進程中,如何讓“組織”的領導力量更好發揮?臧安民建議,既要抓住健全鄉村組織體系這個關鍵,也要選好配強農村基層組織帶頭人這個“領頭羊”。“羊群走路靠頭羊。”實踐表明,鄉村治理成效怎樣,帶頭人好不好至關重要。必須高度重視抓好帶頭人的培養選拔、教育培訓、管理監督和激勵保障,*選配*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為鄉村治理提供*基層骨干。
“隨著城鎮化的進程加快,部分農村出現了農戶‘空巢化’、人口‘老齡化’等問題,農村基層黨組織弱化,農村黨員地位作用不明顯等問題也伴隨而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輝縣市張村鄉裴寨村黨支部書記裴春亮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麻繩*容易從細處斷。新形勢下,必須切實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把加強黨的建設作為貫穿鄉村社會治理的紅線,必須始終堅持。”
臧安民表示,無論農村社會結構如何變化,無論各類經濟社會組織如何發育成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決不能動搖、戰斗堡壘作用決不能削弱。要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其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把群眾緊緊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
村民自治作為中國特色的基層民主政治制度,有著深厚的歷史根基和群眾基礎,是黨領導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保障。針對一些地方村“兩委”班子成員“老齡化”、履職能力弱化等現象,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縣馮營鄉李寨村黨支部書記李士強建議,建立鄉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怎么建?李士強說,就是在村民小組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理事會,利用“新鄉賢”的號召力和帶頭作用,在自然村內商議解決集體事務、公共事業和民間糾紛。通過構建組、村、鄉鎮三級聯動機制,形成政府與村級組織良性合作、共治共享的關系,實現將鄉村治理重心下移,讓村委會組織向自治本質復歸。
“同時,還應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民主協商、群團帶動機制。”臧安民表示,要以黨的領導統攬全局,創新村民自治、民主協商的有效實現形式,充分調動村民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
實踐證明,法治是安邦定國的重要手段。“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對于鄉村治理而言,法治則是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鄉村治理堅持法治為本,樹立依法治理理念,總體上基本實現有法可依。
盡管如此,但當前農村法治建設方面仍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比如基層法律人才缺乏,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問題比較突出;基層干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不強,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普遍缺少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比較薄弱。
針對上述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揭西縣鳳江鎮鳳北村黨總支委員、村委會主任助理王玲娜建議,加大選派鄉鎮法治副鎮長或村*書記力度,提高農村依法治村水平;優化村人才環境,吸納*的法律人才扎根基層;狠抓農村普法教育,建設法治鄉村。
代表委員們紛紛建議,要持續用好專項整治這個有力手段,依法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開展扶貧民生領域專項治理,嚴厲打擊“村霸”、宗族惡勢力和黃賭毒背后的腐敗行為,*限度維護農村社會綜合治理的穩定,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禮法兼施,德法兼容,是中華民族長期以來探索形成的社會治理之道。”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黨委書記孫開林建議,要強健鄉風文明“軟實力”,深入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積極培育富有時代精神的新鄉賢文化,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群眾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
健全鄉村治理新體系
鄉村治,百姓安,則國家穩。盡管我國鄉村治理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但與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仍有距離。放眼未來,代表委員們認為,尋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善治道路依然任重道遠,亟須健全鄉村治理新體系。
“要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在繼承中創新黨管農村工作的優良傳統。”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政協副秘書長王濟光表示,黨的領導是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根本的保證。要嚴格遵循黨章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精神,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著力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確保黨在廣大農村的有效執政,帶領農民群眾推動鄉村振興。
王濟光還建議,要健全監督體系,確保農村基層組織的權力能夠真正在陽光下運行。加強巡視制度建設,不斷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到農村基層,充分發揮巡視的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暢通信訪渠道,健全信訪舉報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貪必肅、有腐必懲;構建農村基層權力監督體系,發揮各方面監督力量的重要作用,真正實現讓人民監督權力運行。
“同時,還應始終堅持統籌推進實現‘三治融合’。搞好鄉村治理必須像‘彈鋼琴’那樣抓落實,不能只抓其一不顧其他。”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新合鎮涌塘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洪亮建議,要以自治為核心,要以法治為保障,要以德治為支撐,堅持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文明治理和黨的建設齊頭并進,確保鄉村安定有序。
代表委員們認為,搞好鄉村治理,不只是農村內部的事情,需要社會各方力量參與,要始終堅持多元協同拓寬治理渠道。他們建議,要充分調動*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各方力量的積極性,讓他們廣泛參與到鄉村治理中來;鼓勵通過鄉村治理項目商業化、公益化并舉的方式,共同推動鄉村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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