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林業廳聯合下發《關于下達2018年度第二批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起,江西省國家和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統一提高到21.5元/畝。這次提標,是將*和省級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對管護補助支出部分每畝增加1元,這也是江西省自2015年以來對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的再次提高。
目前,2018年度中央和省財政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已經全部下達到位,為江西省納入中央和省財政補償范圍的5100萬畝生態公益林新增補償資金5100萬元,讓林權所有者享有更多的生態保護紅利,提升了廣大林農保護生態公益林的積極性,更為江西省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步伐、鞏固生態立省優勢、發揮南方重要生態屏障作用、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助推林業*扶貧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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