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下發《關于開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決定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開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調查將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基礎上,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云南省范圍內利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互聯網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以正射影像圖為基礎,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面積和權屬,全面掌握全省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礦倉儲、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交通運輸、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地類分布及利用狀況;細化耕地調查,全面掌握耕地數量、質量、分布和構成;開展低效閑置土地調查,全面摸清城鎮及開發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建立互聯共享的覆蓋省、州市、縣三級的集影像、地類、范圍、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完善各級互聯共享的網絡化管理系統;健全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和全天候、全覆蓋遙感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通知要求,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2018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實施方案編制、技術規程細化及試點、培訓、宣傳等工作;2018年4月—2019年6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2019年下半年,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審查匯交,匯總形成云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基本數據;2020年,國家驗收合格后,形成調查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完成調查工作驗收、省級成果發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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