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海南新盈紅樹林國家濕地公園成為首批獲準建設的國家濕地公園試點。海南新盈農場通過“退塘還林”、人工引種紅樹林、控制開發等方式,實施濕地保護,共投入資金超過1800萬元,清退蝦蟹養殖塘200余畝,人工種植紅樹林132畝,使紅樹林得到有效恢復,生物多樣性逐漸豐富。目前,濕地公園內共有12科18種紅樹植物、70余種紅樹林底棲動物。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新時代有新要求,浙江省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政府“一把手”承擔主要責任。浙江濕地由此從保護優先轉入全面保護的新階段,力爭到2020年,全省濕地面積不低于1500萬畝,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
保護開發, 嚴守濕地紅線。
制定20多個專項規劃,對部分生態環境較好、濕地特色顯著的區域實行封閉保護。
一場冬雪過后,浙江杭州的西溪濕地銀裝素裹,碧水、池魚、飛鳥相映成趣,宛若仙境。這里是目前我國*一個集城市濕地、農耕濕地、文化濕地于一體的國家濕地公園,是罕見的城中次生濕地。
這樣的美景之所以呈現,得益于浙江多年來對生態的重視。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肺”,浙江有濕地面積1665萬畝,占全省面積的10.9%。如何在發展進程中守住濕地紅線,是浙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的重要課題。
2003年,浙江以西溪濕地建設為開端,開啟了濕地保護和開發并重的探索之路。為*限度保護西溪濕地資源,降低人類活動對西溪濕地生態系統干擾,杭州市制定了20多個專項規劃,對一部分生態環境較好、濕地特色顯著的區域實行封閉保護。公園內保留了少量的農民房屋,小部分的建設也都采用綠色、環保材料;外遷居民2226戶和上百家企業,清運生活垃圾350萬立方米……
歷經12年發展,西溪濕地成功打造出了“中國*個國家濕地公園”品牌,實現了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協調發展。
以西溪濕地建設為樣板,浙江針對全省湖泊、河流、濱海、沼澤及人工濕地5種不同的濕地類型,建設各具特色的濕地公園。據統計,全省共建立30余個省級以上濕地公園,每一個濕地公園都專門設立了宣教中心,讓游客在游覽中拓寬對自然的認識,加強保護意識。
近年來,浙江濕地保護力度不斷加強,讓許多瀕臨干涸的濕地重新煥發生機。截至2017年底,浙江已有國際重要濕地1處,國家濕地公園12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4個,省級濕地公園37個,濕地及濕地有關的自然保護區11個。
因地制宜,實施*修復。
切斷污染源頭、*修復、島岸綠化……針對性措施讓濕地面積增加、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浙江濕地類型多樣,功能退化程度不一。為此,浙江各地因地制宜,針對不同的原因,結合濕地類型和功能,實行*化修復。
每年冬天,在杭州灣跨海大橋西側的灘涂濕地上空,總會盤旋著幾十萬只越冬的候鳥,它們或嬉戲玩耍、或悠閑覓食,這里儼然一個鳥類天堂。
杭州灣是我國沙質和淤泥質海岸的*南線,處于“澳大利亞——西伯利亞”候鳥遷徙路徑的中間位置,是重要的遷徙鳥類中轉停歇地和越冬地。為了吸引更多水鳥在此棲息繁衍,杭州灣于2005年啟動了濕地保護工程,并在二期規劃中劃出大面積的灘涂濕地用于水鳥保護,濕地公園也在恢復重建區構建適宜水鳥生存的環境。
經過近幾年的保護性開發,杭州灣濕地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珍貴鳥類,濕地鳥類從保護前的50多種增加到現在的240多種,其中*保護鳥類就有27種。同時,旅游經濟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形成了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截至去年11月份,濕地公園累計接待游客數量約35萬人次,門票收入約1600萬元。
與杭州灣控制灘涂圍墾不同,位于紹興諸暨市的白塔湖濕地,采取切斷污染源的方法開展濕地修復。
白塔湖有“浙中小洞庭”的美譽,是江南地區少有的農耕式河網湖泊濕地。十多年前,白塔湖因污水排放及村民養殖珍珠、填湖造地,導致濕地面積逐漸縮減,水質一度惡化到劣V類水。“幾十米寬的河道,只剩下五六米寬的通道供船只勉強通過。”附近村民說,因為到處養珍珠,水質越來越差,村民再也不敢下河游泳了。
2008年起,諸暨市實施*修復,濕地內全面禁止珍珠養殖,并對周邊19個村莊開展改建污水管網設施工程,從源頭切斷污染源。當地還投入約1.5億元資金,開展了8期濕地修復工程,共疏浚河道57.3公里,清淤130.3萬立方米,木樁護岸85公里,島內植被修復、島岸綠化3800余畝。
如今,重新擁有了碧水藍天的白塔湖,讓附近村民的日子跟著紅火起來。何富明世代居住在白塔湖畔,“我打出‘白塔湖富民魚干’品牌,來玩的游客常會捎走一兩條。”何富明說,他的魚以每公斤30元的價格銷售,一年銷售額達30多萬元。辦農莊飯店、賣特產胖魚頭、參與濕地項目承包……不少村民都因白塔湖的變化找到了新的綠色致富門路。
制度保障,“一把手”負主責。
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
良好的濕地生態,該如何保持?制度保障是重要手段。
早在2012年,浙江省就出臺濕地保護條例,將濕地保護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日前,浙江又印發《關于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的實施意見》,在濕地分級管理體系、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退化濕地修復制等方面完善制度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省濕地面積不低于1500萬畝、自然濕地面積不低于1200萬畝,建設100個濕地公園或城市濕地公園,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
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浙江根據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將全省濕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探索濕地管理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在重要濕地設立濕地管護公益崗位,開展縣、鄉、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工作試點。
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其他相關領導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將濕地面積、保護率、生態狀況等指標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采取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實行嚴格管控,對已經批準征收、占用的濕地,用地單位按照“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要求,負責恢復或重建。
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對未經批準將濕地轉為其他用途的,按照“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實施恢復和重建。能確認責任主體的,由其自行開展濕地修復或委托具備修復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修復。
近年來,浙江通過“千村示范、萬村整治”“五水共治”等工程為濕地修復打下良好基礎,今后,河道清淤、河岸修復、水生植物配置等工作要齊步跟進,在現有基礎上實現濕地自然修復、自然凈化、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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