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從廣西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近日,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廣西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檔由原來的*工資標準一類的70%提高至80%。以目前廣西*工資標準一類為1400元/月來計算,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為1120元/月,*為1386元/月。
據介紹,從2016年起,廣西已經按照失業保險基金自治區級統籌模式實施統一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即按照*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執行,不存在地區差異。
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何進行調整?是否還會繼續提高?《通知》提出,廣西實行失業保險金標準與*工資標準掛鉤調整機制。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工資標準調整后,各統籌地區應按規定同時啟動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機制,自治區不再統一公布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執行時間與*工資標準調整執行時間一致。同時,廣西將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工資標準一類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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