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社廳、住建廳、國資委、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共同出臺《關于開展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4月10日至12月31日,云南省開展規范企業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企業招用農民工行為,完善農民工勞動合同和實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實現農民工用工管理規范化,切實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
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將開展送合同進工地、進企業活動,大力推廣農民工簡易勞動合同。《通知》明確,各級人社、住建、國資、總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將《勞動合同法》及《云南省農民工勞動合同 (示范 文本)》等在門戶網站公布,供企業和農民工查閱和下載。同時深入農民工較多的工地、企業和園區,居民服務業相對集中的街道(社區),免費發放農民工勞動合同、農民工服務手冊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資料,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通知》要求,建設施工企業招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才可進場施工,農民工應如實提供身份證信息,作為合同附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領域中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確保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
建立網上農民工勞動用工登記系統。各級部門按照“互聯網+”要求,建立企業通過互聯網及時申報農民工用工情況的信息系統,對農民工新簽、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情況進行登記,系統實時自動生成并更新名冊,實現農民工用工情況的動態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全員實名制管理制度。
創建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示范工地、示范企業、示范園區。《通知》指出,各地要強化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式,加強對農民工較集中的工地、企業、園區用工管理的指導服務,通過政策宣傳、答疑解惑,打消企業和農民工對簽訂勞動合同的顧慮,提高雙方依法簽約、依法履約、依法維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通知》明確,專項行動期間,全省開展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專項聯合監督檢查,由人社、住建、國資、總工會、企業代表組織等多部門共同組成監督檢查組,對全省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和專員監管,聯合對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和勞動用工情況每季度至少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重大隱患及時分析,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各級各部門均設立農民工維權服務窗口,向社會公布維權電話,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預警預案,暢通農民工訴求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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