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南京獨特的自然稟賦。近幾年來,圍繞水環境治理,南京不斷破題——消除黑臭水體、實施雨污分流、提升水環境質量、保護水生態資源……南京正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5月16日,河長制暨水環境提升大會召開,會議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促進水環境整治提升,責任重大、意義深遠。全市重點河湖全都有了責任人,河長制的實行,將為南京治水打開新局面。
河長制,統籌黑臭河道整治。
實現常態化管理
南京已經完成了150條黑臭河道的整治,建成區已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今年南京市將進一步把消除黑臭河道的范圍擴大到郊區農村,全市域范圍內消除黑臭水體。三分建設、七分管理,全面實行河長制,河長除了對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全程統籌把控,更需要加強對完成整治后河道常態化管理,杜絕黑臭反復。
據了解,前段時間南京市組織水務、環保專家對部分完成整治的河道采取“回頭看”,發現部分河道出現返黑臭現象。今年是黑臭水體整治的收官之年,全面實行河長制后,南京將高質量推進黑臭河道整治,確保全市域黑臭水體得到全面治理,還要把整治后的長效管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抓作風建設一樣抓后續管護,鞏固提升黑臭水體整治成效,達到長治久清。
怎樣進行常態化管理?首先是要明確標準科學管。市水務局要盡快針對整治后黑臭水體的長效管護制定標準流程,加強對各區、各相關部門的業務培訓,把握好各項工作的技術要點和標準要求,確保河道整治效果經得起檢驗。其次是要健全制度依法管。運用法治思維和手段,圍繞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一批水環境治理與管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形成嚴明的管理機制、激勵機制和懲戒機制,推動、引領和保障黑臭水體整治成效。第三是要嚴格環保執法監督,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推動監管執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擊、鐵腕治污,營造環境違法“不敢”的氛圍,為“不能、不想”奠定基礎。要發動群眾共同管。市民群眾對身邊的河道水質*關心,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也很高。要注重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引導他們參與到河道管理中來,當好河道監管的“千里眼”“順風耳”,努力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早解決。
河長們要做什么?
八大問題要重點解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中央、省深化水環境治理要求,積極回應市民百姓對水環境提升的期盼訴求,出臺了一系列治水政策和舉措,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加強保護和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全市共完成了150條黑臭河道的整治工作,實現了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的目標。
不過,南京市水環境存在的問題依然較多,治水形勢嚴峻。河長們首先要認清問題形勢,要重點解決好以下問題。
一是斷面水質達標。外秦淮河、金川河、北十里長溝、城南河等國省考斷面,要制定切實可行方案,改善水質,水質達標的斷面要達到穩定達標要求。
二是黑臭水體治理。確保今年底實現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落實長效機制,防止黑臭反復。
三是雨污分流建設。目前,全市已經實現雨污分流的面積約298平方公里,僅占需實施面積的74.1%,接下來要繼續攻堅、加快建設進度。要盡快啟動全市管網普查工作,解決好錯接、亂接、漏接問題,并建立長效管控機制。
四是污水下河問題。全面查清入河排污口,對污水下河“零容忍”。
五是污水處理效率。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合理布局污水處理廠設置,實現互聯互通,科學處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堅決避免“二次污染”。
六是飲用水源地環境隱患。截至4月底,南京市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還有17處沒有完成,被省環保廳通報,要按照問題清單逐一整改。
七是違法占用河道岸線。南京市河道范圍內圍墾、與河(湖)爭地、亂占濫用等現象還比較多,部分臨港企業搶占岸線,港口功能布局散亂,要開展河道岸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對違法侵占或破壞岸線資源等行為,要堅決從重從快從嚴查處。
八是生態補水能力不足。一方面,要實施河湖水系連通工程,盡快打通斷頭河,恢復各類水體自然連通,形成水系自然循環,讓水“流”起來;另一方面,要實施“引水暢流”工程,想方設法加大生態補水量,保證河流的生態、景觀水位,讓水“活”起來。目前,全市主城水系調水主要通過引流補水、污水廠再生水補水、清潔水補水三種方式,日補水能力為413.7萬噸。今年,要在此基礎上翻一番,確保日補水能力達到805.7萬噸。
河長制,怎樣保證責任落實到位?
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快水環境提升,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力抓手,也是一項關聯度大、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需要整體聯動、一抓到底、久久為功。全市各級河長、各個條線、各個板塊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做好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改善、水生態修復等各項工作,努力守好“責任河”。
四級河長各有分工
市、區兩級河長重在抓統籌,牽頭制定完善責任水域治理保護的總體目標、年度任務和工作方案,對分管河道的問題癥結,對各類項目推進中的突出困難,對跨區域、跨部門的重點工作,對責任分工不清、管理主體不明的“空白”領域高位協調。
鎮街、村社兩級河長重在抓日常,重點圍繞沿河村民、居民群體,加大河湖保護宣傳教育力度,扎實開展好責任水域常態化巡查、保潔、護堤等具體工作,確保*時間發現各類問題,*時間制止違法行為。
各級河長辦作為河長的參謀助手,要發揮好組織協調和平臺樞紐作用,交辦、督辦河長確定的事項,高質量指導檢查、督促協調全市骨干河道、重要河湖全流域管理工作,從嚴對下級河長制工作進行考核評價,確保落細落實落到位,真正實現“河長治”。
職能部門抓好管水治水“分內事”
實行河長制,并不是以河長和河長辦來代替職能部門的工作,而是要讓職能部門更有壓力和動力。
相關部門和條線要按照職責分工,高質高效抓好管水治水的“分內事”。水務部門要牽頭負責水環境質量提升、黑臭河道整治、入河排口整治、污水主次管網建設、污水管網排查修復、污水處理能力建設、水系連通及引水補水等各項工作;環保部門要牽頭做好重點斷面水質監測與評估等工作;城建部門要牽頭成片成體系推進片區雨污分流工程等工作;農業、交通等部門要分別牽頭實施農業種植、畜禽水產養殖,以及水上交通船舶等污染整治工作。這些工作任務重、戰線長、相互交叉、千頭萬緒,不僅需要牽頭單位強化主體責任、發揮主抓作用,配合單位也要積極作為、主動擔責、協調推動,確保每一項工作都有具體細化方案,都有專人負責、專人推動、專人落實。與此同時,對于河長根據分管河流的現實情況,提出的“個性”問題、交辦的具體任務,各職能部門也要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確保各個河流湖泊得到更加*有效的治理。
治水效果要考核河長
河長制歸根到底就是責任制。讓各區黨政“一把手”擔任總河長,負起轄區河長制組織領導和推進工作的“*責任”,就是為了把屬地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各區各板塊要把河長制和水環境提升相關工作,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之一,放到發展全局中統籌考量,切實變部門分頭治水為黨委政府統籌治水。
檢驗主要領導有沒有真正扛起責任,主要看五條:一看有沒有把這項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每周調度、緊盯不放;二看有沒有沉下心來去研究、去琢磨、去推進;三看有沒有在*時間發現問題、協調問題,盡*努力解決問題;四看有沒有把責任落下去、把壓力傳導下去;五看水環境治理有沒有見到實效,水環境質量有沒有切實得到改善。
按照省里出臺的河長湖長履職辦法規定,市級總河長巡查調研每年不少于2次,區級總河長巡查調研每年不少于4次,總河長原則上每年主持召開1次河長制工作會議。
河長制和水環境提升工作要建立嚴格的考核獎懲體系,對工作不力和工作滯后的,要堅決約談問責;對違反水環境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打擊查處,真正做到鐵腕治水、重拳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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