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銷銜接關系到農產品能否從生產順利走向市場、滿足消費。近年來,商務部大力推進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產品電子商務等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然而,農產品產銷銜接機制仍然存在松散、短期等問題,既不利于農產品產得出、產得好,也不利于農產品銷得出、銷得好。
24日,商務部印發《關于推進農商互聯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就《通知》進行解讀。
農商互聯與以往的產銷銜接有何不同?
農商互聯是指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深入、*對接,發展訂單農業、產銷一體、股權合作等模式,實現聯產品、聯設施、聯標準、聯數據、聯市場,打造上聯生產、下聯消費,利益緊密聯結、產銷密切銜接、長期穩定的新型農商關系。
與以往的產銷對接相比,具有全面、*、深入、緊密、長期、穩定等特點。
全面*,是指各種類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包括批發、零售、電商等在內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全面合作,引導農業以銷定產,實現農業生產的*化;深入緊密,是指以訂單采購、產銷一體、股權合作等方式開展深層次的合作,農商雙方除買賣關系外,還是合作伙伴關系,利益聯結更加緊密;長期穩定,是指通過打造產加銷密切銜接的農產品全產業鏈條,將*性的、松散的、隨機的買賣關系固化為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形成產業融合發展、產銷渠道暢通、生產消費雙贏的新型農商關系。
《通知》提出哪些重點任務?
一是構建長期穩定的產銷銜接機制,引導農產品產銷銜接機制從松散、短期、易變向緊密、長期、穩定轉變;
二是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他們對農戶的組織帶動作用,組織農戶通過土地流轉、托管等各種方式開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規?;⒓s化、機械化水平;
三是培育打造農業品牌,選擇一批品質上乘、標準化程度高的特色農產品開展多種形式的營銷促銷,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產品特性鮮明的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
四是打造全產業鏈條標準體系,覆蓋農產品種養加工、檢驗檢測、質量分級、標識包裝、冷鏈物流、批發零售等各環節,提升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標準化水平;
五是扶持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深入貧困地區,發揮市場資源優勢,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
六是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比如田頭市場、冷鏈流通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和農產品電商平臺等,補齊設施短板,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
農商互聯參與主體是什么?有何資質要求?
農商互聯的“農”主要包括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商”主要包括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生鮮農產品的大型連鎖超市及批發零售企業、農產品電商企業等農產品流通企業。
參與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品、設施設備和操作流程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一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并按要求定期報送相關數據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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