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農業廳聯合省農發辦、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制定了《海南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支持政策創新試點方案》。《方案》明確,省農業廳投入1000萬元(2018年投入500萬,2019年再投入500萬)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設立專門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政府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聯合體成員貸款融資。
《方案》提出,積極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把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符合政策要求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列為重點支持對象。2018年,選擇海口、三亞、瓊海、萬寧、文昌等作為試點市縣,每個試點縣培育1至2家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其他市縣也開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創建活動。2019—2022年,將根據創建情況在全省展開聯合體創建活動。
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省農業廳投入1000萬元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省農業廳、省財政廳、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農保貸”,以及省農業廳、省財政廳與省農擔公司合作的“助農擔保貸”參與試點工作,為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提供擔保同時,解決擔保難問題。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扶持向試點市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傾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試點市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申報的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及各類創新試點項目,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發揮優勢、互補共贏。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項目對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獲得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貸款,優先安排貼息。
《方案》要求,農行海南省分行及各分支機構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通過增信、擔保等方式申請生產經營貸款,貸款利率原則上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并允許根據市場情況適當上下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5%。推進擔保方式創新,探索“政府風險補償基金+貸款對象”的政府增信扶持新模式,在“政府風險補償基金”擔保模式下,農行海南省分行原則上按照存放在農行資金額度的10倍,對聯合體成員發放貸款,并與“政府風險補償基金”合作機構協商確定單戶貸款額度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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