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按照《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驗收辦法>的通知》(黑河辦字〔2018〕4號)和《哈爾濱市河長制工作驗收制度》規定,哈爾濱市河長制辦公室組織召開十八區縣(市)全面建立河長制驗收會議。全面建立河長制驗收分現場督導驗收和內業資料查驗兩部分。
會議首先通報了2017年度督導驗收情況。根據《2017年度哈爾濱市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驗收工作方案》,市河長制辦公室組織以辦公室副主任為組長的12個督導驗收組,對18個區縣(市)推行河長制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驗收。各驗收組對區縣(市)“四個到位”、開展的基礎性工作、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情況進行了督導驗收,每個區縣(市)隨機抽取2個鄉鎮(街道)、2個村(社區)和一個責任單位,各組均按標準打分,并形成了督導驗收報告。
內業資料查驗分成兩個驗收組,*組組長單位:市環保局,組員單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國土局、哈爾濱海事局;第二組組長單位:市水務局,組員單位:市農委、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交通運輸局。兩個驗收組現場查閱各區縣(市)全面建立河長制驗收材料、2017年督導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情況、2017年底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情況報告、2018年一季度枯水期水污染防治督辦等相關內業資料及佐證材料共400多卷,按照《黑龍江省全面建立河長制驗收評分表》進行綜合評定打分,各區縣(市)評定結果均在85分以上,合格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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