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就業扶貧工作,實現貧困人口通過就業增收脫貧,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審定同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于近日轉發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扶貧工作若干意見》,在系統梳理近年來區出臺的就業扶貧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從促進就業創業、加強技能培訓、開展公共就業服務三個方面制定了17條推進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的具體措施。各項政策措施執行到2020年底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全部脫貧為止。
在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方面,主要通過加強區域勞務協作轉移就業、搭建就業扶貧載體幫扶就業、創建創業孵化園區促進就業、發揮勞務組織作用帶動就業、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購買公益性崗位托底就業、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創業。具體內容包括:
——對外出務工穩定在1年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憑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和用工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每人每年可享受*性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區內跨縣(市)就業的每人每年*性給予200元交通補貼;跨?。▍^)就業的每人每年*性給予800元交通補貼。
——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在1年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企業,按照吸納人數給予扶貧載體*性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吸納11人至20人的*性補貼2萬元;吸納21人至30人的*性補貼3萬元;吸納31人至100人的*性補貼6萬元;吸納100人以上的*性補貼10萬元。
——對達到地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標準的園區,由所在地級市*性給予不低于50萬元獎補資金;對達到國家和自治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標準的園區,由自治區*性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
——對勞務中介組織、勞務經紀人等組織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到企業初次就業1年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勞務中介組織或經紀人200元/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自愿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勞務經紀人中的“4050”人員,納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范圍。
——自治區每年購買一定數量的扶貧公益性崗位,用于鄉村養路、護林、護草、生態管護、護水、鄉村保潔、養老服務和就業助理等崗位,托底安排年滿40周歲以上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重點安排脫貧能力弱、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就業。
在技能培訓助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方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助力脫貧、鼓勵區外用人單位吸納我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鼓勵用人單位開展技能培訓、加大“兩后生”培訓力度、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圍繞市場需求和勞動力意愿開展培訓,培訓對象自主選擇培訓機構的,培訓結束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直補個人。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由培訓機構或企業承擔培訓任務的,采取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開展集中培訓,培訓任務完成后,將職業技能培訓補助兌付給培訓機構或企業。
——區外用人單位與我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并在區外就業,用人單位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將分別給予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吸納我區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中勞動力就業的,再給予社保補貼。
——區內用人單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開展上崗培訓、轉崗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培訓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將給予培訓鑒定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可按規定申請職工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等級證書初、中、*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補貼。
——凡有培訓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兩后生”到技工院校參加1個學期的職業技能培訓且培訓合格的,按照每人60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助,培訓期間學費、住宿費(含臥具)和實習材料費全免,同時給予每人3000元的扶貧助學補助。
在公共就業服務幫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方面,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完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切實維護貧困勞動力合法權益、加強就業扶貧領域作風建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具體內容包括:
——對于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在城鎮常住并處于無業狀態6個月以上的,可在城鎮常住地街道(社區)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各鄉鎮要準確掌握貧困勞動力就業失業情況,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臺數據更新工作,實現與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接。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健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扶貧工作臺賬,實行實名制分類管理,依托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臺實行動態管理。
——各地要依法切實維護已就業貧困勞動力勞動權益,指導督促企業與其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職業健康保護。
據悉,與以往政策相比,《若干意見》在6個方面有創新舉措:增加了給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外出轉移就業交通補貼的政策;鼓勵各地搭建就業扶貧載體幫助農村留守婦女居家就業或靈活就業的措施;加大對勞務組織組織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轉移就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有創業能力和創業意愿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探索“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模式;將挖掘機操作、裝載機操作、寧夏特色小吃制作、刺繡品制作等部分工種納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在城鎮常住并處于無業狀態6個月以上的,可在城鎮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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