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南寧市鄉村辦了解到,根據《關于修訂印發〈南寧市“美麗南寧”鄉村建設活動工作目標專項考評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精神,市鄉村辦重新修訂了“美麗南寧”鄉村建設活動明察暗訪督案考評結果運用有關事項,以健全完善的追責問責機制保障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建設。
新修訂的明察暗訪督查考評結果運用有關事項將嚴格明察暗訪、輿論監督和專項考評工作,嚴格工作標準、嚴守工作程序、嚴查存在問題、嚴肅責任追究。
《通知》根據存在問題的區域范圍、責任大小、嚴重程度、影響面,劃分為下發督辦函或整改通知書、編發《輿情摘報》、啟動預警機制三類結果運用機制。其中預警機制又分為Ⅰ、Ⅱ、Ⅲ級,Ⅲ級預警機制為*嚴重的情形。在督查考評中發現環境衛生和鄉村建設工作問題較為嚴重的縣區(開發區)、鄉鎮及村屯,如被給予Ⅲ級預警或黃牌警告的“十佳鄉鎮”“綠色示范村屯”等鄉村,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予以摘牌處理,同時,建議主管縣區(開發區)鄉村辦啟動問責機制,并對結果運用的對象、范圍以及整改落實期限等也予以明確。
《通知》還要求,如沒能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任務指標或市級鄉村建設重點項目的縣區(開發區)、鄉鎮及村屯,除在當年下半年和全年工作目標專項考評及年度績效考核中酌情扣分外,還將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取消該縣區(開發區)及所涉及的鄉鎮或市直責任單位當年下半年(含全年)工作目標專項考評獲獎名次(含“十佳鄉鎮”評選資格),工作進度嚴重滯后的項目,還要啟動追責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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