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中存在“不能整”“難落實”等問題,為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近日,云南省印發《關于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省級源頭整合支持貧困縣脫貧攻堅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從2018到2020年,實行財政涉農資金省級源頭整合,把資金直接下達到縣級政府,充分下放權限,由縣級政府統籌用于*扶貧,今年全省88個貧困縣全部實現實質整合。
據云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的核心,旨在通過改革資金的省級分配方式、下達方式,改革行業部門工作重心,改革績效評價方式等政策機制設計,破除阻礙整合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全力推動脫貧攻堅工作。
財政涉農資金省級源頭整合的重點之一是改革財政涉農資金分配方式。中央和省級財政涉農資金實現“先切塊、后下達”方式,切塊的標準為分配到貧困縣的每一項財政涉農資金的增幅不低于該項資金的全省平均增幅,給貧困縣吃下“定心丸”。對貧困縣分配資金時,扶貧因素和行業因素分別占60%和40%,凸顯脫貧攻堅要求。
另外是改革財政涉農資金下達方式。淡化部門資金色彩,納入整合范圍的中央財政涉農資金以“云財整合”的資金文號,由省財政廳會同行業部門切塊下達,根據中央文件列支相應預算科目,并注明“用于*扶貧”。云南省級財政涉農資金以“云財整合”的資金文號,由省財政廳切塊下達,列支扶貧預算科目,并注明“用于*扶貧”。
《意見》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轉變工作重心。今后,省、州市涉農資金行業管理部門將把工作重心從重項目資金分配向重資金績效和監督管理轉變,省級主要負責政策制定、業務指導和督查檢查;州市級主要負責督促推動、績效評價和管理監督。縣級政府作為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的責任主體,必須圍繞脫貧攻堅目標,*做實做細脫貧攻堅規劃和項目庫,認真編制年度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統籌規劃和使用好財政涉農資金,而且明確只能在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安排支出。
為改革資金績效管理體系,云南從2018年起,推行貧困縣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綜合績效評價。省級制定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綜合績效評價指導意見,構建以脫貧成效為導向的貧困縣涉農資金綜合績效評價體系。各州市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要求,對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資金綜合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上報省整合涉農資金推進協調組辦公室,省協調組辦公室視情況予以復核或者直接組織績效評價。省級行業部門不得再以專款專用為由,組織部門單項資金績效評價或者行業資金績效評價,認可并應用統籌整合資金綜合績效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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