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山縣印發了《關于東山縣牛蛙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縣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一律禁止牛蛙養殖,飲用水源保護區外,證件不齊、污染治理設施不全或養殖污水排放未達標等情況的,一律退養和關閉拆除。根據屬地原則,各鎮嚴禁新建、擴建和改建牛蛙養殖場(戶),現有的養殖戶必須于8月31日前完成清理。
連日來,東山縣鼓勵養殖戶自拆,引導養殖戶轉型,全力推進全縣牛蛙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接下來,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農林水利局、環保局、國土局等部門將依據各自職能,加強聯動,對牛蛙養殖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遏制養殖牛蛙對環境的污染,打好環境污染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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