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對農產品的安全和優質要求越來越高,對種植業和養殖業中農藥和獸藥的使用監管情況尤為關注。我省作為一個盛產優質農產品的大省,全省各級政府部門都非常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非法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獸藥,降低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是我省農業執法部門一項重任。《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明確規定:禁止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不得銷售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產品。
據了解,關于農藥、獸藥殘留,主要發生在種養環節,也有一部分發生在流通環節,有的是在運輸環節。截至2018年4月底,國家*新公布的限制使用農藥名單如下: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樹、中草藥材上的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等36種(含2018年10月1日起限用的氟苯蟲酰胺,2019年8月1日起限用的樂果、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國家*新公布的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藥名單:毒殺芬、百草枯水劑、殺蟲脒、特丁硫磷等43種(含2018年10月1日起禁用的三氯殺螨醇,2019年1月1日起禁止在農業上使用的溴甲烷產品,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在農業上使用的硫丹產品,不區分胺苯磺隆、甲磺隆復配制劑和單劑)。
國家*新公布的禁限用獸藥名單如下:禁止用于所有動物、所有用途的β-興奮劑類、具有雌激素樣作用的物質,禁止用于飼料、動物飲水的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禁止添加的三聚氰胺等共33類。詳情可登錄江西省農業信息網執法專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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