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合肥市糧食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經營網絡質量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從源頭保障糧食質量安全,讓群眾吃上放心糧。
《通知》指出,各縣(市)糧食局,各區(開發區)糧食主管部門是“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工程的監管責任主體,要本著“誰認定,誰監管”的原則,對轄區內認定的“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經營網點開展日常質量監督,確保抽檢工作全年全覆蓋。第三方糧油食品抽樣檢測機構要嚴格按照計劃安排和進度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抽檢監測任務,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及時。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抽檢監測工作有關紀律要求,抽檢樣品自檢測報告出具后留樣1個月,保證檢驗結果的可復測性。
各地要嚴格執行“放心糧油”目錄庫制度,對不在“放心糧油”目錄范圍內各級產業化龍頭企業生產的產品,要及時登記并申報入庫;對不在目錄范圍且非龍頭企業生產的產品及時下架。對抽檢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產品,要責成企業立即下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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