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近日,百色市委部署“鄉村振興·爭創五旗”活動,決定從今年7月份開始,每年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在全市12個縣(市、區)1872個行政村(社區)中評選出一批“紅旗村”,引導農村基層黨組織樹立比學趕超的競爭意識,激發村“兩委”干部和廣大群眾參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據悉,被命名為“紅旗村”的村莊,所在村“愛心超市”將*性獲得1萬元的物資補助專項經費,所在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主任工作報酬標準從次月起每人每月上調500元,其他享受月基本報酬的村干部上調300元。為確保激勵作用更加明顯,“愛心超市”物資補助金和村干部工作報酬上調部分可重復累計;各級各部門在安排項目資金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向“紅旗村”傾斜;已被命名為“紅旗村”的,下一年度均重新參與申報,如果申報“紅旗村”被撤銷的,村干部工作報酬上調部分從當月起停止發放,通過一年*評選,激勵已獲得獎勵的行政村戒驕戒躁,繼續保持先進,示范引領全市各行政村主動申報評選,形成村村有行動、人人都參與的爭創氛圍。
為明確評選目標和標準,確保評選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此次評選活動緊密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以縣(市、區)為單位,每年開展*集中評選活動,每個縣(市、區)分別評選出“產業興旺紅旗村”“生態宜居紅旗村”“鄉風文明紅旗村”“治理有效紅旗村”“生活富裕紅旗村”等5大類“紅旗村”各10個。評選標準主要圍繞到2020年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階段性目標進行細化分類設置,每類“紅旗村”設有4~5項具體標準,而且每項標準均有可量化的指標,操作性強。
為明確評選程序和原則,確保評定出的每個“紅旗村”都能經得起檢驗,真正起到示范引領、激勵帶動作用,評選按照“村級自薦申報、鄉鎮(街道)分類推薦、縣級集中評審確定、市級綜合評審核驗、兌現待遇補助”的程序進行,要求在確定核驗結果和推薦名單時,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寧缺毋濫”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黨員干部群眾意見,認真考察核實,逐級研究確定。評選過程要求鄉鎮(街道)黨(工)委對照“紅旗村”的評選標準,對各村申報項目進行逐項考評、分類排隊,召開黨委會確定推薦對象初步名單,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縣級集中評審確定設“聯合評審組評選、縣委常委會確定、評選結果公示”3個環節,其中聯合評審組評選要求評審組對推薦對象初步名單進行實地檢查、評分排序,每類按1∶1.5的比例擬定推薦對象建議名單,報縣委常委會審定;經縣(市、區)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的“紅旗村”,需在本縣(市、區)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委組織部綜合評審和抽樣核驗。市級核驗無誤后提出“紅旗村”建議名單,報市委常委會審定,*終由市委對“紅旗村”進行統一命名、集中授旗,次月起兌現落實有關待遇補助。
目前,首批評選活動正在按照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中,8月底前將對首批“紅旗村”進行統一命名、授旗,落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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