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全面啟動無公害農產品認定工作。省農委將按照《安徽省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規程(試行)》對全省無公害種植業農產品、畜牧業農產品、漁業農產品進行認定審核、專家評審、頒發證書及證后監管等。
據省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改革過渡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進行調整,將原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合二為一,實行產品認定的工作模式,下放由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同時發布《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作為各省自行制定域內規章制度的總綱。
《安徽省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規程(試行)》系安徽省內無公害農產品認定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規程》順承農業農村部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同時結合安徽省省情,有針對性地對申報流程等環節做出適度修改。《規程》明確了省內無公害農產品的申報流程等工作程序與各級職責。其中,申報流程共有八個步驟:申請人申報、縣級初審、市級審核、現場檢查、抽樣檢測、市級推薦、省級復審與專家終審、合格頒證。《安徽省無公害農產品認定審核規范(試行)》和《安徽省無公害農產品認定現場檢查規范(試行)》等配套文件也相繼出臺。
省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定合格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申請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條件包括申請主體為具有組織管理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承擔責任追溯的能力、申請認證產品須在《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范圍內、產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的標準要求、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等。
《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從事無公害農產品認定的機構不得收取費用,檢測機構的檢測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提出復查換證書面申請。在證書有效期內,當生產單位名稱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向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目前全省有效使用“三品一標”產品5163個。其中,無公害農產品2216個、綠色食品2453個、有機農產品443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5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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