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在其中的三個部分九次提及“保險”,這足以說明,作為現代服務業重要組成部分的保險行業,特別是農業保險對于鄉村振興不可或缺,而且作用凸顯。2017年,農業保險為2.13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支付賠款334億元、4737萬戶次貧困戶和受災農戶受益,保險作為“三農”發展“壓艙石”“助推器”作用得到極大彰顯。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速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保障有了更高的訴求。為此,農業保險在鄉村振興戰略中要發揮特有的優勢,規避農業保險目前發展還比較粗放等諸多問題,助力鄉村振興。
當前農業保險助力鄉村振興戰略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農業保險的供需失衡。我國農業保險市場需求不足是表象,供需失衡才是實質。當前一大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涌現,加之農業現代化具有投入大、市場化程度高等特征,使得自然災害及其他市場變化所帶來的風險影響以及連帶效應更加明顯。農業生產經營者為了規避農業風險,不再滿足于選擇單一的保險品種,而是需要更加多元化的保險品種。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服務機構少,品種較為單一,風險保障水平偏低,與農業市場對農業保險的需求不符。除此之外,農業保險在承保、定損、賠付各環節程序較多,傳統的商業保險帶來的給付壓力較大,農民或其他農業經營主體支付能力尚不能達到應有的保費給付水平,這導致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的程度較低,農業保險面臨主體供給不足的問題,從而制約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二是農業保險的補貼方式單一。財政補貼是我國農業保險區別于其他商業保險的顯著特征,我國針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方式為中央、省級、市縣三層級“層層聯動”方式,大部分保費都是由這三層級財政負擔,而由農民實際繳納保費的比重較低。正是由于長期對財政補貼的依賴,導致我國農業保險面臨較大的財政支付壓力,許多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因地方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導致地方財政收入有限,使得農業保險補貼難以及時到位,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業保險助力鄉村振興戰略作用的發揮。
三是農業保險的補貼范圍較小。根據《農業保險條例》的規定,我國農業保險涵蓋門類主要包括農、林、牧、漁等行業的保險;外延可以擴展到涉農保險,主要包括農房、漁船、農業機械設施以及農民、漁民的短期意外傷害保險。財政部在2016年底出臺了《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其中對種植業、養殖業、森林以及其他品種的農業補貼政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目前只有種植業、養殖業這兩個行業可以享受較多的財政補貼,對于其他涉農保險的補貼卻比較少。由于目前農業保險補貼范圍還比較小,對農業保險需求激勵作用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業保險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功能的發揮。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首先,完善財政補貼政策,切實發揮財政政策的引領保障作用。一是適當提高現有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險種的保額,逐步使保障水平覆蓋直接物化成本或飼養成本。同時積極探索將價格保險、收入保險等創新性產品納入補貼試點。二是建議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補貼資金支持地方特色農業發展,結合各地農業發展狀況和財政能力,適當將規模大、產值高、特色強的地方高效經濟農產品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范圍。三是根據各地農業生產貢獻情況、地方財政能力、農業風險區域分布狀況、農民收入情況等不同而確定差異化的保費補貼比例。在確保農業保險普惠屬性的基礎上,對重點領域、不發達地區給予適當傾斜,重點支持適度規模化的新型經營主體和貧困落后地區。
其次,創新農業保險產品。目前,我國已在多地實施大災保險試點工作。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農業大災保險產品還需要圍繞提高保險保障和賠付標準,不斷進行挖掘、改進、創新,持續推進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工作,在不斷提高農作物保額的基礎上,擴大“價格保險+期貨”試點范圍,擴大收入保險試點范圍,針對特色農產品,增加創新品種,提高保障程度,探索將土地租金成本和農民收入納入農業保險保障范圍,開展全物化成本保險,建立多層次農業保險保障體系。同時,依托鄉村振興戰略,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改善建設的保險供給,創新符合田園建設、生態旅游、環境污染治理等要素的“三農”特色保險品種,構建農村生產、銷售、信用一體化保險保障網絡。
再次,創新性地運用金融工具。目前,“保險+期貨”試點在全國多個地區推廣,已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實踐證明,創新運用金融工具,能夠更好地適應WTO《農業協定》等國際貿易規則,能夠解決財政補貼不確定性大、預算難以安排的問題,能夠在較大程度上簡化政府操作、降低行政成本,并能加快補貼資金撥付,彌補目標價格的短板。
*后,加大新技術運用創新。通過應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能夠更加合理、便捷、科學地為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保險服務。加大農險基礎數據庫建設,力爭在無人機防災、減災、勘災的組合使用上有所突破;通過在農村服務網點布放“保險智能機器人”,讓農民面對面體驗現代科技帶來的便捷,為智慧鄉村建設探索新路徑。
在此基礎上,要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幾年,以“風險保障”為立業根本的保險業,在脫貧攻堅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社會上形成了“金融扶貧,保險先行”的共識。為此,要積極探索參與農業產業扶貧的有效機制,解決因市場風險、自然災害損失造成的農戶致貧、返貧問題。加強與脫貧攻堅政策的深度結合,通過“政府+銀行+保險+扶貧農戶”四位一體的模式,建立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解決貧困戶融資難問題,實現*扶貧從輸血向造血的轉型,幫助農戶脫貧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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