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文化振興既是任務也是保障。近年來,各地“鄉土文化熱”不斷升溫,很多民俗活動得到恢復,傳統村落備受青睞,都彰顯出鄉村文化生活健康、多元的發展態勢。不過,文化設施不足、農民參與程度不高、文化形態不多等問題,也凸顯了文化建設在農村建設中的短板。
那么,該如何充分挖掘鄉村文化資源,為群眾提供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文化服務,更好地實現“以文化人”呢?
首先,明晰責任擔當,從戰略高度看待鄉村文化建設。在一些干部的觀念中,文化建設只是“務虛”,是鄉村振興的“軟指標”。消除這種鄉村文化建設“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維,需要領導干部有擔當,對文化建設“知行合一”,更需要通過靜態考核與動態評價的結合,形成對鄉村干部文化建設成效的考評體系。這就需要用幸福指數考量“文化民生”、讓文化惠民為幸福加碼,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主導作用,從經費上保障農村文化工作陣地硬起來、特色亮起來、人氣旺起來、機制活起來。
其次,增強創新意識,加強鄉村文化硬件、軟件建設。在硬件建設上,一方面要秉承“記得住鄉愁”,比如建設農村文化廣場,梳理、傳承農村非遺項目,保存或恢復承載鄉野文化的建筑和物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建設電子閱覽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
在軟件建設方面,應有效整合城市和鄉村文化資源,實現“城市反哺農村”。比如,寧波市海曙區文聯下屬文藝家協會就與農村文化禮堂結對,城市社區與農村文化禮堂開展“文化結親”活動,讓城市的優質文化資源走進鄉村。
再次,立足全員參與,培養專兼結合的鄉村文化人才隊伍。鄉村文化振興,要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要引導社會團體積極參與,更要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在培養鄉村文化人才方面,依托鄉鎮文化站、文化禮堂等載體,實現專兼結合是好選擇。一方面,確保專人專職,避免出現文化干部身兼多職的現象,做好對專職文化干部的培訓,提高其綜合業務素質。另一方面,多途徑培養兼職文化人才。比如,組建農村文藝隊,培養農民文藝骨干、民間藝人、鄉土藝術家,讓農民自辦文化;扶持文化能人,提供必要的創作和活動經費,支持他們創作文藝作品、開展文化活動;建立文化人才資源信息庫,針對各自特點開展不同形式和內容的培訓。
由于文化傳承、地理位置、資源稟賦不同,一省、一市乃至一鎮、一村的鄉村文化各具特色。因而,推動鄉村文化振興,需要因地制宜、*施策。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守正篤實、久久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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