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廣州市番禺區政府制定《番禺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方案》,根據廣州市下達任務,劃定番禺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廣州市下達番禺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指標2.24萬畝,按照任務進度要求,4月制訂劃定方案,10月底前完成劃定任務,并做到全部建檔立卡、上圖入庫,實現信息化和*化管理。在完成功能區劃定的基礎上,大力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任務,形成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施完善、產能提升、管護到位、生產現代化的糧食生產功能區,保障全區糧食生產安全。
四種農田優先劃入。
結合番禺區當前種植田塊類型特點,番禺區在劃定工作時,優先將具備以下條件和標準的水田劃定為糧食生產功能區:已劃定為*基本農田,土壤較為肥沃,耕地質量等級在五等以上的水田;相對集中連片,原則上連片水田面積不低于300畝;農田水利灌排工程等農業基礎設施比較完備,灌溉條件較好,排灌能力滿足農業生產需求,生態環境良好,建成或規劃建設的高標準農田;周邊涉及農業生產的河道水系通暢、灌溉條件有保障、交通相對便利,農用輸電線路等設施能滿足生產需求,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等符合生產質量安全要求的田塊。此外,劃入糧食禁止生產區域的,不得劃為糧食生產功能區。
明確到鎮村具體地塊并統一編號。
根據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的主體為區級政府的實際,綜合考慮全區資源稟賦、發展潛力等條件,糧食生產功能區依照劃定標準在番禺區現有基本農田中選優劃定。
劃定程序分為調查、劃定、入庫三個步驟。由區農業局牽頭,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國土規劃局等相關部門深入開展調查,摸清轄區內連片水田分布情況。在劃定中,由區農業局牽頭,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國土規劃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明確到鎮、村的具體地塊并統一編號,標明“四至”及拐點坐標、連片面積以及灌排工程條件、耕地質量等級、作物類型、承包經營主體、土地流轉情況等相關信息。
*后,依托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合,建立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建檔立卡、登記造冊,把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地塊具體落實到圖上,并根據農田實際情況核定修正,及時“上圖入庫”。
基礎設施管護責任,落實到經營主體。
番禺區成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聯席會議,區政府是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是糧食生產功能區的保護主體。市政府將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列入全市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內容,實行年度考核。
方案要求,各鎮街要嚴格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保護和管理責任,確保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途不改變。要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管護,誰調整誰補劃”的原則,將糧食生產功能區地塊的農業基礎設施管護責任落實到經營主體,督促和指導經營主體加強設施管護。
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將樹立標志牌,標明地點編號、建設地點、連片面積、組織劃定和管理責任單位、立牌單位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擅自改變糧食生產功能區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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