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誰來治理?怎么治理?治理什么?效果又如何檢驗?今后,在浙江省安吉縣,這些問題都將得以量化體現。9月12日,安吉縣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此前發布并于9月10日開始實施的《鄉村治理工作規范》。
據介紹,該標準以鄉村治理“余村經驗”為藍本,總結歸納了全縣農村發展的治理經驗,內容涵蓋“支部帶村”“發展強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潤村”“生態美村”“平安護村”“清廉正村”等內容,囊括了組織架構、工作方法、運行流程和負面指標等具體要求。
記者了解到,“安吉鄉村治理的系統動力學模型”“安吉鄉村治理的靜態結構模型”是此次標準的*亮點,在全國鄉村治理經驗總結方面均為首創。前者將鄉村治理工作拆解為35個具體變量,以動態的形式全方位展現了安吉鄉村治理經驗的系統運行模式和基本因果關聯;后者則將工作體系拆分為“模塊”和“元素”,以網格結構圖形式展示了安吉鄉村治理工作體系的結構關系和層級關系。正是“動靜結合”,起到了化繁為簡之效。
據介紹,該標準注重著眼于鄉村振興整體布局,定位為“大治理”,而不僅局限于三治融合的“小治理”,為每個行政村如何開展鄉村治理提供指導。同時,又注重繼承發展與創新引領、理論指導與實際操作、共性提煉與特色凸顯相結合,將可以向全省乃至全國推廣的安吉特色和亮點,在標準中予以體現。
對于標準的出臺,基層干部有何反響?天子湖鎮高禹村黨委書記李更正告訴記者,鄉村治理到了基層,往往需要具體化,而這一標準正好解答了實際操作路徑、具體做法和措施等問題,具有很高的實際操作價值。“接下來,我們準備消化這一標準,內化為村規民約,讓鄉村治理從‘強人治村’走向‘制度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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