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農牧廳獲悉,自2015年青海省啟動農墾改革工作,經過三年的努力,目前全省20家國有農牧場所承擔的公檢法、基礎教育、基本醫療職能全部整體移交地方管理。4家農牧場內部成立了社區,社會職能施行管辦分離,16家農牧場承辦的其他社會職能就近全部移交屬地社區。
據了解,農墾承辦社會職能移交屬地政府管理,是中央農墾改革“兩個三年”重點任務之一,是解決國有農牧場歷史遺留問題,讓農場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全力謀發展,提高市場競爭力的有效舉措。對充分發揮農墾國有農牧場“國家隊”作用,促進農牧場的社會事業更好地發展,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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