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網Agronet編輯雜談】近日,農業農村部對有機肥生產和使用的補貼獎勵政策的建議做出了答復,答復中包含了以下要點:
一、對有機肥生產企業的獎勵補貼
(1)對于生產銷售有機肥料、有機-無機混合肥料和生物有機肥料的企業免除增值稅的收取,對綜合利用秸稈、林業剩物的企業進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稅返還。
(2)企業購買的500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可在本年度*性稅前扣除。
(3)小微企業減半征稅的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了100萬元。
二、對有機肥原料的收集、儲運單位的獎勵補貼
(1)用政府機構向企業或服務組織購買服務行為的方式,促進有機肥運營方的發展。
(2)中央財政將撥出一部分款項,用于養殖場的糞污收集處理設備的改進和升級。
三、對使用有機肥的獎勵補貼
(1)許多省市都相應出臺了使用有機肥的補貼政策,補貼的金額在每噸150-480元之間。
(2)各地也紛紛推出有機肥替代化肥的試點,積極推廣有機肥生產模式。
從上述農業農村部的答復以及近年來國家對有機肥替代化肥的推廣力度中不難看出,農業種植過程中使用有機肥料已經成了大勢所趨。
以前,化肥的過度使用和不合理的施肥習慣,導致我國土壤出現板結、肥力下降、鹽漬化等問題。而綠色農業一直是我國農業的發展方向,不僅是在政策上,還在資金方面給予了很大的支持。相信在這樣的引導下,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生產模式將在全國各地應用,讓土壤早日恢復“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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