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常州國土資源情況也出現了新變化,因此,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農委、市統計局對《常州市轄市、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進行了修訂。10月17日上午,常州市國土資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修訂后的《常州市轄市、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據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陳艷介紹,十八大以來,常州始終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圓滿完成了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各項目標任務。全市耕地保有量為292.9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91.8萬畝,超額完成了耕地保有量為231.21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190.58萬畝的省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任務。
然而,目前常州市耕地占補形勢,溧陽平衡有余、金壇自求平衡、武進新北難以平衡、鐘樓天寧無法平衡,內部調劑仍有較大缺口;耕地保護動力不足,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尚不健全,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面臨多重壓力;違法用地難以根治的問題,有的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的主體意識依然不強,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情況依然存在。
鑒于此,市政府組織國土、農委、統計等部門圍繞嚴格耕地保護、強化政府責任的基本要求,立足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解決耕地保護工作存在的實際問題,對原考核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考核辦法》通過完善考核主要內容,提出了年度自查、期中檢查和期末考核,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改進了獎懲措施,進一步健全管控、建設、激勵耕地保護新機制。
一是完善了對*基本農田劃定與保護的考核內容,強化*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具體措施,有利于發揮*基本農田控制線的空間管控作用,控制城市用地規模盲目擴張。
二是實行縣域內耕地保護總量、耕地質量變化等的全面考核,以算大帳方式考核耕地保護責任的落實、進一步明確了轄市、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
三是考核將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有利于督促地方抓緊、抓實高標準農田建設,拓展資金渠道、多種模式實施,努力實現到“十三五”期末建成153萬畝高標準農田的目標。
四是考核強調了耕地質量的評價與監測,更加注重對耕地質量的提升與保護,有利于優質耕地不被占用、中低等耕地質量提高。
五是考核明確了對節約集約用地、耕地休養生息等方面的考核內容,鼓勵地方不斷完善方式方法,拓寬途徑科學合理開展耕地保護等工作。
下一步,常州市國土資源局將逐步建立健全“責任+激勵、行政+市場”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不斷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制度,落實好耕地保護激勵措施。一是落實耕地保護補償,擬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十三五”期間,市政府每年按照土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面積安排補助資金,對項目實施主體進行資金補償。二是落實耕地保護激勵,擬采用績效評價方式,市政府每年對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轄市(區)、鎮(街道)人民政府以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給予通報表揚或資金獎勵。對受表揚的轄市(區)政府給予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獎勵。通過建立“雙+”補償激勵機制,切實加強耕地激勵性保護,確保*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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