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印發實施生態扶貧實施方案,明確了生態扶貧的具體實施途徑,提出將通過實施七大生態工程建設、拓寬生態管護工資收入渠道、發展三大生態產業、增加政策轉移性收入等舉措,深入推動脫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雙贏”。
云南省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郭金華介紹,《云南省生態扶貧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實施生態扶貧的具體途徑。其中提出云南將實施七大生態工程建設,主要通過推廣生態建設扶貧合作社的形式,鼓勵采取議標等方式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天然林防護林建設、水土保持、石漠化綜合治理、濕地保護與恢復等工程,吸納更多的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建設。
按照該方案,到2020年年底前云南將力爭組建2000個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吸納3萬以上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建設;力爭實施退耕還林還草568萬畝、陡坡地生態治理60萬畝,惠及70萬以上貧困人口。
同時,云南將拓寬生態管護工資收入渠道,努力增加林業資源管護崗位、濕地管護崗位、規模化草原管護崗位,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參與管護和服務;通過土地流轉、入股分紅、合作經營、勞動就業等方式,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特色林產業、特色林下種養業,拓寬貧困人口增收渠道,通過發展生態產業的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帶動貧困人口穩定增收脫貧。
此外,云南還將增加政策轉移性收入,通過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中央財政濕地補償、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等,到2020年年底前爭取安排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不少于50億元,通過生態扶貧助推全省150萬以上貧困人口實現增收,推動脫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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