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農業農村部發文正式啟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有什么要求?該怎么領證?有哪些注意事項?小農菌來給您解讀劃重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采用統一式樣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采用統一式樣,設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正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副本)》及封套。
2.內蒙古、西藏、新疆等民族自治地區需要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上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的,必須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式樣、內容保持一致,并將登記證正本、副本及封套樣品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換證賦碼時限
已登記村集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啟用后,先期已經取得組織機構代碼和登記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換證賦碼工作。
試點區
2015年以來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中,由地方自行編碼發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換證賦碼工作。
未按期完成換證賦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舊證照作廢。按照要求辦理登記賦碼、換證賦碼、變更登記后取得的登記證,自發證之日起10年內有效。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去哪兒登記?
上文說到未按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舊證會過期,農友們可能會被嚇到,別擔心趕緊登記就行!步驟如下:
一般情況
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發放并加蓋印章。各省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地市級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登記證并加蓋印章,具體工作由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承擔。
特殊情況
經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開發區等區域,以及不設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的地區,其轄區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負責發放登記證并加蓋印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登記名稱有啥要求?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名稱原則上由縣級以下行政區劃和改革類型依次組成。具體如下:
組級
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名稱統一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組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濟合作社)”。
村級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名稱統一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經濟聯合社)”。僅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名稱也可以稱為××村(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濟合作社)。
鄉鎮級
鄉鎮級集體經濟組織名稱統一為“××縣(市、區)××鄉(鎮、街道)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總社)”。
值得注意的是
1.名稱中縣級行政區劃為市轄區的,應與其所在地市名稱連用;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印章、銀行賬戶等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證中的名稱相同;
3.現階段,廣東省已按照地方政府規章辦理登記、刻制印章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暫不作名稱變更,但新成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要求命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怎么填寫?
登記注意事項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記載的事項中,登記類型統一為“集體經濟”,資產情況包括“集體土地總面積”和“資產總額”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業務范圍統一為“集體資產經營與管理、集體資源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收益分配等”。
這里小農菌要劃個重點:組織成立日期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次取得登記證(包括先期已經取得組織機構代碼和地方自行編碼發證)的發證日期。
辦理登記賦碼注意事項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辦理登記賦碼時,需要填寫集體資產、改革時點量化資產等相關信息。
1.集體土地總面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面積總數;
2.資產總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流動資產、農業資產、長期資產、固定資產、其他資產等賬面資產總額;
3.凈資產總額:為集體資產總額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所有者權益);
4.資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總額;
5.股本總額:為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集體經濟組織在改革時點全部股份對應的量化集體資產金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發放流程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的發放嚴格履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程序和手續。
登記證發放前由相關部門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并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資產情況、業務范圍、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發證日期等信息進行認真核查,核實無誤后通過登記賦碼管理系統打印登記證。
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的不規范處理
1.對于偽造、變造登記證或者違法制售、使用偽造、變造登記證的,有關部門一經發現將依法查處。
2.對于不按照要求使用、管理、印制登記證的,則限期改正。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