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答復并公開了“關于加強對農作物新品種保護的建議 ”。
一、關于完善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制度、嚴把品種審定關與激勵原創
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農村部和省級農業主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種子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主體地位,加大改革力度,品種審定工作成效顯著。一是改革品種審定制度。修訂了《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將品種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測試(簡稱DUS測試)作為品種審定條件之一,DUS測試可由申請者自主或委托農業農村部授權的測試機構,按照相關作物DUS測試指南進行。二是修訂品種審定標準。建立了綠色優質品種、高產穩產品種、特殊專用品種分類評價審定指標體系,更好地滿足了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品種的新需求。三是提升品種試驗能力。建設了一批*品種區域試驗站和抗性鑒定站,改善了品種試驗體系基礎條件。與此同時,拓寬品種試驗渠道,大大增加了農作物試驗品種和試驗點個次。四是創新品種試驗技術與方法。完善品種試驗技術體系,優化品種試驗設計和試驗布局,縮短品種試驗周期。五是強化品種審定全程監管。公開品種試驗實施方案,強化試驗過程管理,嚴厲打擊區試“跑點”等違規行為,加強品種試驗機構、工作人員管理,審定工作權威性和公信力顯著提升。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強品種審定改革創新。
二、關于健全農作物新品種權保護制度、建立新品種權保護管理體系和嚴懲新品種侵權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自1997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事業取得長足發展,對激勵育種創新、加快良種推廣、推動民族種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一是建立了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農業農村部及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加大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力度和對侵權假冒行為處罰力度的配套規章、規范性文件。二是建立了較健全的管理體系。農業農村部和地方農業主管部門設立了植物新品種保護相關機構,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體系得到加強。隨著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植物新品種權司法保護體系進一步得到完善。三是建立了較強大的技術支撐體系。強化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受理、審查、咨詢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建設了一批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和DUS測試分中心,完成了一系列農作物新品種DUS測試標準的制訂和發布,建成了較為完善的品種數據庫,建立了育種者自主開展自有品種DUS測試的新機制。四是建立了打擊套牌侵權的良好機制。農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從品種試驗、種子生產、市場督查等各個環節加大品種真實性檢查力度,強化品種權執法,有效保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統籌各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對農作物新品種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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