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網Agronet編輯雜談】近日,農村土地承包法在出臺實施14年后,迎來了*調整。
此次修正在“三權分置”的細節上設置更為清楚,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保護更加明確和具體,對集體、農戶和第三方的利益關系與權責劃分更加清晰。
什么是“三權分置”?“三權”指的是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現在農村里很多人都往城市發展,導致農村大量農田閑置,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所以擁有土地的農民可以把自己的田地承包出去,這樣既不會造成資源浪費,自己也能得利。
“三權分置”給予了農民充分而有保障的田地權利,深化了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三權分置”的實施激活了大量“沉睡”的農村土地資產,同時也促進了農民增收,推動了農村的發展,利于城鄉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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