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 《關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山西省將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提高深度貧困地區企業穩崗補貼標準,放寬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條件,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支持*扶貧、*脫貧。
據悉,山西省將提高深度貧困地區企業穩崗補貼標準,對深度貧困地區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將穩崗補貼標準由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 50%提高到60%。
同時,山西省放寬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山西省從今年起已開展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 “展翅行動”,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由失業保險按照等級不同,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補貼。此前山西省規定要求,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需達到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今后,對深度貧困地區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放寬到“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 (含12個月)以上”。
此外,對于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同樣可以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從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將上調至當地*工資標準的90%。失業保險待遇提高將進一步有力保障貧困地區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
據悉,該政策的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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