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由生態環境部與農業農村部共同制定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發布實施。《計劃》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農村飲用水安全有保障;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等一系列目標。
農村污染,不可簡單歸咎于農民素質底下。
飲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養殖業和種植業污染防治,《計劃》涉及的基本都是農村生態問題的難點。即便在相對發達的城市,像生活垃圾分類,推進一直都比較困難。對觀念相對傳統落后的農村來說,實現徹底的移風易俗,難度無疑要大很多。
需要指出的是,農村生態破壞的種種癥狀,不可簡單地歸咎于素質問題,用歧視的眼光來治理。像很多農村地區水體、空氣嚴重污染,主要破壞源并非農民,而是那些鄉鎮企業或者工業企業,在污染處理設備不達標的前提下,以至于出現疑是“癌癥村”的現象。治理層面更需要考慮的是,職能部門環評把關為何不嚴格?
另外像典型的農業化肥污染,一方面,可以理解為農民生態環保觀念的落后,但另一方面何嘗不意味著農藥化肥的環保標準低下?
從城市進化的歷史來看,農村環保觀念落后,更多還是投入不足的結果。沒有像城市一樣的污水處理系統,農民家庭當然不可能裝上現代化的排污管道;沒有集中化的垃圾收運處理站,四處傾倒垃圾的習慣自然難改?;A設施落后的前提下,要求他們像城里人一樣,養成良好的環保習慣,生活成本和經濟成本將急劇上升。
當然,要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錢是難題。比如《計劃》也只是強調,“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全覆蓋。而且對農村來說,由于人口分散,加大公共投入,面臨著很現實的使用效率問題。但即便如此,那些沒有財力支撐的貧困地區,不該成為生態治理的飛地,財政轉移支付要加大扶持力度。
經濟水平差異,決定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移風易俗都是個循序漸進的工程,這要求在尊重農民生活習慣同時,切忌為了政績而搞面子工程。此前有媒體調查,農村的改廁工作在基層異化,在山西省婁煩縣,房前屋后、鄉間路邊、山坡溝里,沒有圍墻、沒有頂棚、裸露在外的蹲便器隨處可見。
此次出臺的《計劃》,距離2020年的目標時間,只有不到兩年左右。考慮到農民對農村生活方式的依賴性,在完善基礎設施同時,實現環保觀念變革,達成治理目標難度依舊不小。在這樣緊迫的時間限制下,更得防止形式主義作風,用折騰底層的面子工程來應付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計劃》強調,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隨意傾倒、堆放垃圾行為。從責任主體來看,一方面,必須保證公共投入資金到位;另一方面,不可以罰代管,職能部門必須充分盡到告知教化的義務。
強調農村生態破壞并非一個素質論命題,也是為了提醒,它是政府對農民、農村公共服務欠賬的體現。尤其是在節點逼近的前提下,不能將治理成本,全部轉移給農民,甚至用簡單粗暴的罰款方式,來逼著農民選擇更環保、但成本急劇提升的生活方式。在推銷生態環保觀念時,無視農村生產、生活的基本規律以及路徑依賴,只會激化基層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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