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經信委和湖北銀監局等四部門出臺了《湖北省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業務獎補資金實施細則》(鄂財商發〔2018〕41號,以下簡稱《細則》),對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政策性擔保業務給予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
《細則》規定,對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為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微農業企業以及國有農場中符合條件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給予獎補。獎補業務范圍包括:糧食生產,畜牧水產養殖,菜果茶等農林特色產業,農資、農機、農技等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田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家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等農村新業態。《細則》還對獎補方法、申報與審批、監督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省財政廳等四部門出臺政策性業務獎補資金實施細則,加強和規范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業務獎補資金管理,旨在增強省農擔公司防御風險能力,專注做大政策性、合規性擔保業務,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擔保費率并減輕融資成本,推動全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2018年,省財政根據省農擔公司2017年政策性擔保業務開展情況,共落實省農擔公司擔保費補助資金908萬元,擔保業務獎勵資金1790萬元,對各地涉農信貸擔保獎勵15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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