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常州市國土資源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今年11月起到明年底,常州市擬在全市范圍內培育60個農村土地資源統籌配置示范點,將聚焦6個類型、選擇60個示范點展開,簡稱“660”示范點培育行動。為此,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常州市農村土地資源統籌配置示范點培育行動方案》,10月11日印發實施。
據常州市國土局局長賈金庚介紹,培育行動以“村強、民富、景美、人和”為總目標,聚焦村莊規劃、農用地整治、建設用地整治、生態修復整治、產業融合項目點狀供地、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等6個類型,重點解決農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問題,比如村莊規劃質量不高或缺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量大和用地粗放、生態修復整治短板突出、旅游等產業融合項目占地大用地多落地難、鄉村土地利用方式無法匹配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現有工作示范效應不夠等。
目前,根據各轄市區申報的示范點,經市集體商議后,初步確定示范點60個。其中,村莊規劃編制示范點14個,農用地整治示范點10個,建設用地整治示范點12個,生態修復整治示范點8個,產業融合項目點狀供地示范點8個,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示范點8個。各示范點正在組織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包括示范點任務、工作目標、工作內容、保障措施等。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不同的示范點建設可選擇在同一個行政村統籌實施,也可在不同的行政村分開實施;市域范圍內的每個轄市(區)需圍繞6個類型選擇若干示范點建設。
示范點培育行動將充分調度各類政策、資金、行政資源,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比如,在編制村莊規劃時,給予各地一定彈性空間,允許村莊規劃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設施等建設。同時,市財政資金將加大對示范點培育行動的激勵引導,轄市(區)政府也將給予示范點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
另外,行動方案強調,鼓勵各地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度創新;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示范點培育行動;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力度,尊重農民意愿。
預計到2019年底,示范點將實現鄉村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更加優化、耕地和基本農田更加優質、生態環境更加美好、產業更加融合、百姓更加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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