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只有創新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才能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鄉村創新創業。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是創新鄉村人才體制機制的應有之義。要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列車”急速前進、行穩致遠,必須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引擎”,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培育制度體系。
首先,破解身份屬性,創設職業認定體系。完善職業認定體系是實現農民向職業轉型跨越的“先手棋”。要抓緊出臺國家層面新型職業農民制度意見,明確職業屬性分類,推動相關崗位列入職業分類大典,完成農民由身份名稱向職業名稱轉變。要建立新型職業農民認定認證、注冊登記、信息統計和入庫管理體系,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現代青年農場主、農業職業經理人、農業社會化服務骨干和農業產業扶貧對象為重點,分層分類分級培育。要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專項法律法規,規范行政行為、職業發展和勞動關系,統一城鄉勞動用工制度,破解“無法可依”困境。
其次,構建激勵機制,完善社會支持體系。社會支持體系直接關系新型職業農民切身利益,是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制度的重點。要構建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推進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新型職業農民。要建立優先支持機制,推進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優先安排申報農業科技推廣項目和服務,優先提供金融信貸支持,優先推選農業相關獎項評選,優先安排參加各類考察、學習和交流活動,優先享受政府制定產業或產品取得品牌認證。要建立收益共享驅動機制,在按股分紅、按要素分配和按勞分配基礎上,合理給予職稱較高的新型職業農民更多的權重。
第三,創新工作方法,重塑人才管理體系。科學的人才管理體系是新型職業農民制度的重要支撐。要加強組織管理,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程度納入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考核內容,使之上升為政府行為,成為現代農業農村發展的有力抓手。要用足人才引進政策,支持大專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城市青年成為新型職業農民。要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形成以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標準化生產、農產品加工、市場營銷、帶動農民增收、信息化水平、綠色發展等為主要內容的考核指標體系。要建立評價體系,實行“資格年檢”機制,主要檢查繼續教育學時、從業范圍等內容,堅持數量服從質量原則,探索“能進能出”機制。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中國農業的未來。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背景下,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必將成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強勁“引擎”,助推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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