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的迫切要求。在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山東省財政廳廳長劉興云作了《關于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的報告》。山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扎實推進,取得重要突破。
“多年來,全省各級認真貫徹中央關于‘三農’工作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續增加涉農資金投入。2018年,全省涉農資金預計達到2300億元。”劉興云說。但長期以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涉農資金存在專項數量多、主管部門多、交叉重復多、使用效益低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前幾年山東省先后探索實施了市縣涉農資金整合、涉水涉地資金整合、扶貧資金整合。這些整合大多是試點試驗性質的,有些是區域性的,有些是行業性的,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涉農資金多頭管理、使用分散、效益不高,基層不敢整、不會整、整不動等問題,一直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今年6月23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實施意見(試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啟動了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
這次改革與以往*的不同之處在于實行“自上而下”的整合,在省級層面將中央(部分)和省級涉農資金全面歸并整合,設立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從源頭上破解“上面不整合、下面整不動”的難題。
同時,改革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變以職能部門為主體的涉農資金管理體制,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由省委農業農村委員會按照“統一整合、統一決策、統一分配、統一考核”的原則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提報需求、制定標準、加強指導,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切實打破資金局部化、部門化的格局。改革涉農資金分配方式,改變以往資金“分頭下”“帶帽下”的分配方式,省級統籌安排資金實行任務管理,由省委農業農村委員會統籌研究確定任務,省財政進行預算評審并配置資金;切塊分配市縣使用資金,主要依據各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任務、農業農村相關因素、地方財力等切塊下達,實行目標到縣、任務到縣、資金到縣、權責到縣的“四到縣”管理模式,由市縣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安排使用。
山東省委農業農村委員會還統一部署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審計監督和綜合績效評價,并根據監督評價結果加大問責追責力度。
“總體上看,山東省這次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是全國各省市中涉及資金范圍*廣、整合力度*、資金使用權下放*為徹底的,突破了一些過去難以突破的關口,解決了一些多年來想解決的問題,實現了涉農資金管理體制的革命性變革。”劉興云介紹,據測算,2019年可統籌整合中央和省級涉農資金400億元用于鄉村振興。
下一步,山東省里將完善涉農資金管理體制,創新資金分配、項目建設、檢查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機制;指導市縣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分清輕重緩急,科學合理配置資金;創新涉農資金使用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吸引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扎實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并將綜合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掛鉤,全面提升涉農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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