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2019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保障今冬明春蔬菜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8/2019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
冬春蔬菜儲備制度是“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穩價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向外圍推進,周邊郊區蔬菜生產受到一定影響,蔬菜供應調運余地縮小,加之冬春雨雪冰凍極端天氣易發突發,各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到其對當地蔬菜供應區域性、階段性影響,切實做好冬春蔬菜儲備工作,敦促各相關城市政府將冬春蔬菜儲備制度作為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重要抓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冬春蔬菜儲備收儲投放方案,健全體制機制,加強資金保障,確保儲備蔬菜調得進、存得好、銷得出,真正發揮儲備制度保供穩價作用。
近期即將進入秋冬季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有關大城市要及時開展收儲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蔬菜產銷形勢分析和市場價格監測,密切關注特殊時期的市場供給情況,避免在供給減少的情況下開展收儲,過度抬高蔬菜價格。要著手建立儲備機制,完善補貼標準、組織調度、財力保障、運行保障等方面制度安排,引導金融機構對企業開展蔬菜收購、產業化經營等給予信貸支持,鼓勵建立動態輪換儲備機制,探索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承儲企業。除落實政府儲備外,各地也可結合本地情況,通過市場手段增加冬春季節蔬菜供應量,建立蔬菜保供穩價體系,配合冬春蔬菜儲備投放,增加特定時段的市場吞吐規模,進一步提高市場調控力度。
相關省級和城市人民政府要保障資金支持力度,對承儲主體在蔬菜儲備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給予必要的補償,確保倉儲補貼資金到位,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對相關承儲單位產生的運費進行補貼。要對承儲主體的冷庫和配送網點等設施進行適當扶持,保證承儲設施能力充足、安全可靠、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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