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克服農業生產中的“大小年”現象?截至12月5日,海南三亞市已發放全年耕地地力補貼2300余萬元,著力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為了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藏糧于地”,三亞市發放耕地地力補貼,補貼對象包括擁有水旱田承包權且在水旱田種植農作物的農民,以及農場職工。
經海南三亞市農業局匯總,2018年全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現已完成,補貼標準為153.8元/畝,共發放到位資金2323.21萬元。
據了解,在此項工作推進過程中,三亞要求以耕作種植農作物的水旱田作為申報條件,且享受補貼的對象確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確保地力不降低。同時,該市對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予補貼,諸如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用耕地。為了保住土地不被侵占或被浪費,該市對1年或以上拋荒地(水旱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水旱田)等情形,都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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