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浙江省正式出臺《浙江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實施辦法》,明確將考核結果列入各設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政績考核。考核期內,如發生“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全面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是保障市場供應的重要舉措。該“辦法”明確,每兩年考核*“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工作落實情況。按照堅持重點考核與全面推進相結合、自評自查與綜合評定相結合、過程監管與結果考評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估相結合的原則,采用評分制,考核結果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的,給予通報鼓勵;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此項考核工作,考核對象為各設區市政府(除杭州市、寧波市外),內容涵蓋“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和管理工程體系建設5個方面。其中,生產能力考核保障型蔬菜基地面積、常年蔬菜產量和肉類產量、水產品產量等;市場流通能力考核批發市場規劃布局、建設和零售網點密度等;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考核“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質量安全水平和追溯體系建設等;調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籃子”工程調控政策、價格漲幅、儲備制度建設、管理體系建設等;管理工程體系建設考核建立“菜籃子”工作協調機制、市縣長“菜籃子”建設*責任人履職情況等。
根據該“辦法”規定,考核工作由省政府統一領導,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會同省發改、財政、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商務、衛生健康和市場監管等單位組織實施。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
相關新聞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