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特殊的包材,農藥包裝物具有量大、分散、危險性高等特點,而且農藥殘留易引起中毒、存在二次污染的風險。同時由于缺少經濟價值,在沒有鼓勵政策的情況下,農戶用藥后主動收集交回農藥包裝物的積極性不高,即便統一收集后,還面臨后續的處置難題。
為鼓勵農藥使用者妥善收集農藥包裝廢棄物,近日,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制定出臺了《龍門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獎勵方案》(下稱《方案》),并投入16萬元作為回收處置獎勵,在全省范圍內率先構建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集中處置體系,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實施有償回收,并設立了專門的回收點開展相關工作。
《方案》指出,農藥包裝廢棄物屬于農藥廢棄物的一種類型,是指農藥使用后被廢棄的與農藥直接接觸或含有農藥殘余物的包裝物。
據悉,本次龍門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的獎勵資金均來自于廣東省農業廳(現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植保植檢處委托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種植業)項目——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試點”,共計16萬元,其中,用于定點門市回收獎勵12.5萬元,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回收獎勵3.5萬元。
目前,龍門縣已有118家農藥門市和146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回收點。其中,重點門市14間(可經營限制使用農藥的門市),每間安排回收獎勵額度為1,500元,獎勵總額為2.1萬元,其他門市共104間,每間安排回收獎勵額度為1,000元,獎勵總額為10.4萬元。回收獎勵金獎完即止。
具體的回收獎勵辦法是,農藥瓶/罐容量在200 mL以下,每個獎勵0.3元;農藥瓶/罐容量在200 mL(含)以上,每個獎勵0.5元;農藥包裝袋容量在50 g以下,每個獎勵0.1元;農藥包裝袋容量在50 g(含)以上,每個獎勵0.2元。
回收獎勵金不以現金方式發放,采取直接抵扣的方式進行,即農藥購買者攜帶農藥包裝廢棄物前往定點農藥門市,將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給定點農藥門市,定點農藥門市按獎勵標準計算獎勵金額,在銷售農藥結算時預先墊支直接抵扣。
針對146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點,待項目完成后,由項目單位組織工作人員對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方面的工作進行考核,重點是農藥包裝廢棄物是否清洗分類、田間農藥包裝廢棄物殘留情況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數量等。根據考核結果,按40%的比例評選*并給予實物獎勵,實物獎勵折算價值總額共3.5萬元。
“回收后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將暫時存放在政府指定的統一回收點,后續的處置工作還有待省政府的進一步通知。”龍門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人說,目前農藥包裝廢棄物是否屬于危化品還沒有完全定性,現在只能是先回收,待確定了處理標準后再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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