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開幕當天,大會聽取國務院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以下簡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情況的總結報告。報告認為,4年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穩妥推進,成效顯著。截至目前,33個試點縣(市、區)已按新辦法實施征地1275宗、18萬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入市地塊1萬余宗,面積9萬余畝,總價款約257億元,收取調節金28.6億元,辦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貸款228宗、38.6億元;騰退出零星、閑置的宅基地約14萬戶、8.4萬畝,辦理農房抵押貸款5.8萬宗、111億元。
報告指出,試點切實推動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設,賦予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權能,實現城鄉土地平等入市,激發了農村土地資源活力。通過試點,農村產業發展用地保障能力得以增強。存量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后優先在農村配置,助力鄉村振興。同時,試點有效增加了農民土地財產收入。33個試點縣(市、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比法定補償標準普遍提高,增加的征地補償費用全部由財政列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進一步顯化集體土地價值,試點地區共獲得入市收益178.1億元。宅基地制度改革通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保障農民土地權益,形成多樣化農民住房保障形式,有效滿足農民多元化居住需求。農房抵押、有償退出、流轉等制度設計,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從面上來看,33個試點縣(市、區)的改革推進不夠平衡,一些試點地區試點項目數量不夠多;一些試點地區村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等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從點上來看,三項改革試點樣本分布不夠均衡,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相對不足,33個試點縣(市、區)實施的1275宗征地項目中,有918宗(占72%)集中在河北定州、上海松江、浙江義烏、福建晉江、山東禹城等5個試點地區。從內容上來看,平衡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收益的有效辦法還不夠多;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探索和實踐還不夠充分。
針對改革試點中涉及的重點問題,本次國務院報告提供建議如下:關于土地征收制度,建議縮小土地征收范圍,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關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報告建議明確入市的條件和范圍,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則和監管措施。關于宅基地管理制度,報告建議健全宅基地權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進一步實踐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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